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可能被要求强制休假

近期,我校计划发布一项强制患心理疾病学生休学的政策。强制对象包括因心理疾病而表现出严重的学习障碍,或对自己/他人有攻击性行为的学生。

目前的政策草案规定,只有在辅助资源和其他帮助不可供该学生使用或使用后无效的情况下,执行强制休学的措施。

根据一篇理事会的备忘录,我校已经为这项政策考虑了“几年时间。在我校监察员办公室(Ombudsperson)的2014-2015报告上,这项政策第一次受到了重视。如果执行委员会在125日批准该项政策,则该政策将于1214日提交理事会批准。学校管理层预计这项政策将于20181月开始实施。这项政策的适用人群含盖了所有本地学生和国际学生。

与教务处(Registrar’s Office)、学术管理人员、学生主任、身心健康咨询人员,教师,和学生团体的商讨正在进行中;目前的草案将根据收到的反馈进行修订。

根据政策草案,如果一名学生的表现需要干预调节,(该生所属的)专业领导将通知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教务长(Vice-Provost Students),由其决定是否对该生实施这项政策。“如果要应用这项政策,我真的很希望,每年我们都能谨慎决定。”学生副教务长桑迪·威尔士(Sandy Welsh)表示。

我校鼓励存在上述情况的学生自愿休假。“我们希望学生能配合校方,考虑自愿休假,”威尔士副教务长表示。她同时补充到,如果学生不同意自愿休假,而学校仍然对其心理健康状况表示担忧,该生将被采取强制休假措施。

威尔士副教务长强调,强制休息不是处罚或惩戒;可以说,它是最后的解决办法。然而,这项强制休息政策允许存有疑虑的学生向学校法庭的纪律申诉委员会(University Tribunal’s Discipline Appeals Board)对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教务长的决策提出质疑。

这项政策不适用于已经有治疗计划并能够出席并参与课程的学生。

强制和自愿休假都有如下的限制条款:学生将被限制进入校园场所或参与校园活动;不得随意对成绩单上的注释做增减;不得申请助学金 (financial implications);住宿生需要重新安排住处;学生将被慎重考虑能否进入校园身心健康中心(Health and Wellness Centre);学校需确认允许该生返校是否安全。

自愿休假的条款和准休条件将由学生支援团队提供建议。学生支援团队一般由休假学生所在专业的学生代表,教务处成员和其他校内支援组织构成。之后由负责学生事物的副教务长批准。

休假学生同时会分配到一名病例管理人员,负责为休假条款和准休条件提供建议,为该学生提供支援,向学生提供相关资源,并充当休假学生和大学之间的沟通桥梁。

这项政策将允许学校更有效地执行休假要求,并帮助相关学生更多地得到帮助。过去,我校用学生行为守则强制学生休假;威尔士副教务长相信,这是一项惩处政策,不适合用于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这项政策令我们印象深刻,” 多大学生会会长马萨斯·梅麦尔(Mathias Memmel)写到, “我们和副教务长还有学生们进行了长谈,学校贯彻了我们的很多建议。”

虽然梅麦尔表示这项政策“明显向积极的方向发展”,但他同时坚信学校在实施强制休假的决策时必须听从专业医生的建议。他同时建议学校制作两份政策指导,一份针对医学专家,另一份针对学生。


翻译/Translate: 邵越美/Gillian Shao

校对/Proof: 袁梦雨/Yvonne Y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