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讨论一下学校新近发布的强制休假政策了。这项最初用于响应2014-15年校监察使的报告,单方面给予多大管理层空前的权利——强制心理患病学生休假。事实上,这项权力将会影响学生学术或个人生活,方方面面;院系领导、教务主任和其他管理人员可以无需征得学生同意插手相关事宜;与此同时,在很多案例中,学生本人没有参与的权利。
这项政策已经在学生、心理健康团体和校园组织中激起民愤,以下列出的仅仅是在过去几周里,学生们透露出诸多顾虑中的一小部分。
2014-15年校监察使报告中以“学生行为守则的使用问题”,“惩罚性政策”等字眼形容了学校为患有心理疾病、会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学生实施的强制停学政策。这份报告建议为有这种情况的学生们另制定一份政策,无需参照学生守则强制他们停学。
这项政策中的内容本身就有矛盾。校监察使报告强调“多大尊重学生的人身自由、个人选择和尊严”;但同时断言,根据168号法案,学校有权“为了保护其师生安全而将某人驱逐出校园”。这两条惯例互不相容:每当学校(为了其他师生的安全)强制驱逐一名学生时,学校就践踏了一次学生的人身自由与个人选择。
同时,这项政策对学生的干涉程度已经严重超过了168号法案所允许的最极端案例。
在这个政策下,有两种“情况”适用于大学强制休假。 情况一:涉及“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危害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即将发生或严重的身体或心理伤害”。情况二:针对“在学校现有的条件和支持性资源下无法完成学业”的学生,即使他们没有暴力倾向。
诸如情况二所述的学生完全没必要被强制停学。如果这项政策只针对极端案例,根据校监察使报告的建议,情况一已经满足了这项政策的要求。那么情况二不仅是一项不计后果的政策,还限制了学生的人身自由。
对第二种情况的担忧是有原因的。“无法参与大学教育活动”这句话,在理论上可以适用于任何陷入抑郁、焦虑、动力不足或其他精神疾病症状的学生。这项政策中没有明确的描述,因此行政人员拥有充分的自由裁量权。第二种情况为大学提供了一种单方面将在困难中挣扎的学生隔离在学术和社会活动之外的机制。
这种方法也会导致学生排斥与院长、教务处或在大学的心理健康中心联络人进行联系。该政策并没有明文规定,对于潜在的案例,行政人员应何时通知部门主管。这会让学生处于情绪不稳定的状态。如果一个学生意识到教务处或协助人员听到他们的担忧后会立即转送给部门主管并考虑强制学生休假,他们可能会无法信任管理人员或者排斥向他们咨询心理健康问题。
尽管许多人辩解,中行政人员在现实生活中不会如此不计后果地行事,但问题的关键是并没有政策阻止他们这样做。更为严重的是,整个过程都没有咨询专业医生的要求。
相反,这些主要的决定都落在了大学管理者的手中,甚至没有提出对行政人员提出要求:对心理健康问题有基本的理解。这项政策允许副教务处主任单方面指定学生个案受理人(Student Case Manager, SCM)或学生支援组(Student Support Team , SST)协助处理。尽管这些人可能包括“学生服务代表、注册人员、医疗专业人员、学术管理人员、校园安全人员、校园警察或其他人”,但并未说明他们必须是专业的医疗人员,甚至不需要在处理心理健康方面的敏感话题进行培训。
学生在个案受理人或学生支援组的的选择方面也没有发言权。这意味着在现行政策下,一群不熟悉心理学,且很可能是非专业人士对一个脆弱的学生是否能继续接受教育起到决定性作用。此外,该政策允许副教务处主任将监督学生案件的职责委托给“他们的代表”,而不需要说明谁有资格担任代表,或者他们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幸运的是,这项议案还没有最终确定。讨论会定于11月20日在大学事务委员会展开,于12月14日在理事会再次展开。学生可以在这些会议上发言。圣乔治圆桌会议和多伦多大学学生会也接受网上或电子邮件的反馈,这些反馈将提交给副教务处主任办公室。
此外,一项名为“强制休假政策应对小组”的草根运动以Facebook小组的形式出现了,该组织正在编制一份文件,学生们可以在该政策上逐行提供他们自己的分析。该文件将与大学事务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的每一位成员分享,以推进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辩论。该小组还计划进行一系列公众咨询,让学生与志同道合的同龄人分享他们的关注的问题,并组织集体回应。
学生们可以,也有义务,对这些政策表达自己的看法,也可以直接向教务处和院长办公室反应。只有不断地在多个平台上提供自己对这项政策的看法,我们才能让它真正为学生服务。
艾德里安·亨特拉尔是三一学院的一名大三学生,专业为和平、冲突和司法研究与政治科学。他是多大学生会的理事会成员。
翻译/Translate: 邵越美/Gillian Shao
校对/Proof: 井欣/Shrike Jing